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构建完备的教学督导体系及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督导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2.有高校教学或教学管理或教学督导工作经验,尤其是熟悉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规律。
3.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年龄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具有社保、医保或退休金、公费医疗等基本待遇。
二、主要工作职责
1.工作时间:每周工作三个工作日以上(寒暑假除外)。
2.巡视抽查:对教学进行巡视、对任课教师课程标准执行情况、教学进度表、教案、批改作业等不定期抽查。
3.听课评课:每周听课、评课不少于10节,听课后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流和指导,并填写《专职督导听课评议表》等记录。
4.专题会议:每学期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不少于一次,对学校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情况进行调查,并写出会议纪要。
5.交流联络:定期与所联系的学院交流和分析教学问题,督促整改并跟踪改进效果。
6.专题调查:每学期结合教学督导工作实际需要,开展专题调研活动一次,并形成调研报告。
7.总结反馈:每学期进行督导工作总结,及时向学校和有关单位(部门)反馈。
8.其他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与教学督导相关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22年9月5日
2.报名准备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各类专业资格证书、各种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职督导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接收网上邮件报名(hbddgpzx@126.com)
(二)招聘考核
学校成立招聘考核小组,审核报名人员材料,对报名合格人员进行面试考核择优聘用。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经学校审批后聘用。
四、工作待遇
劳务费按4500元/月发放(全年按10个月发放)。
五、联系方式
李老师:027-87501522
汪老师:027-87588841
附件:《专职督导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