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关于我校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春季)工作安排的通知》的工作要求,马容莉等16名同志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并提交申请材料,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5月29日。
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有具体事实,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煦
联系电话:(027)87588841
附件: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人员名单
人事处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