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建设的需要和师资队伍现状,每年1月制订本单位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年度计划书,计划书中应明确年度实践锻炼的目标及方式、实践内容、参加人员、企业名称、考核标准等内容。计划书经党政联席会通过后报人事处备案。
2.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师专业发展及从事教学工作实际统筹安排教师对口实践企业,所选企业应优先考虑与学校紧密合作的企业、本专业校外实训实践基地等相关企业。实践锻炼企业原则上安排在武汉市内。
3.各教学单位与教师共同填写《教师企业实践锻炼申请表》,共同商定并明确锻炼预期成果目标(成果目标要明确、具体、可监测),同时填写《教师企业实践锻炼申请花名册》,汇总后报人事处审核。如因特殊原因需变更企业实践计划,必须由教学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人事处审核后执行。
4.I类、II类教师实践锻炼按以上程序申报;III类实践锻炼根据学生顶岗实习要求确定企业后按以上程序申报;IV类实践锻炼形式按照有关要求申报参加。